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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离子散 中国人后悔来到加拿大(一)

07/07/2013 09:31 发布 类别:温哥华生活  |  浏览(1179) 收藏文章

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”,列夫·托尔斯泰曾在他的代表作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里写过这么一句话。而对于新移民王先生来说,他的不幸从六年前开始如梦魔一般缠绕着他直至今日,当他面对拿在手上的离婚判决书,以及上面种种在他看来并不平等的条约时,除了满脸的悲愤,对现实的无奈,还有一丝茫然。
  

究竟以后的路该怎么走?他与之深深挂念的大儿子还能不能建立父子间良好的沟通?是否还有机会推翻已经判决好的离婚书?……这一切仿佛都是一个未知数,并没有因为一张判决书而停止,反而才刚刚开始。


在记者采访王先生的过程中,他情绪激动双手颤抖眼含泪水,不难看出时隔六年依旧不能抚平他心中的伤痛,而前妻对他的伤害并没有随着她的离开而停止,不久前收到的离婚判决书让他早已死了的心更加的绝望。


回忆来到加拿大的辛酸之路,王先生有的只有后悔,采访中凡是提到来加拿大的事,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:“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,也已经回不去了,觉得很遗憾,这个选择是错的。”


前妻去往卡尔加里提出离婚


2007年7月2日,看似平静的一天,对于王先生来说却是刻苦铭心的。当时,王先生的前妻提出要去卡尔加里看望她的姐姐,同行的还有王先生的两个孩子,老大11岁,而老二仅有15个月。前妻告诉王先生,这次去卡尔加里可能也就一至两个星期,很快就会回来。


因为前妻并没有带什么行李,王先生也并没有多想,委托邻居送他们三人上了飞往卡尔加里的飞机,谁知这竟是噩梦的开始。三个星期过后,前妻打来电话,告诉王先生,他们决定留在那里不再回来了,让王先生把她和小孩子们的所有东西都邮寄到卡尔加里。这个消息对于王先生来说犹如晴天霹雳。


他曾试图劝前妻带着小孩返回多伦多,但遭到前妻的拒绝。当时,有律师告诉他:现在小孩还属于安大略省的居民,前妻在未经王先生同意的情况下,带走两个小孩,法庭是可以帮忙追回来的,这时所需的花费较少;如果超过了一个月,到时候就算是花再多的钱,也难再追回来了。


这时的王先生也有他的犹豫,由于来多伦多后把家安在了并不安全的区域,在过去的几年中曾多次发生枪击案件,并且他们所住的房子也经常有人来踢门。白天走在街上,有时还会受到路人莫名的谩骂。王先生担心正处于反叛期的孩子出现逆反心理,对他的健康成长无益,所以一时拿不定主意。正是这些许的犹豫,让接下来的事情变的越来越麻烦。


2007年9月28日前妻终于回到了多伦多,但随之而来的还有王先生的小儿子以及一份分居协议。前妻想与王先生协议分居,并要求分割财产,把小儿子留给他抚养。在王先生并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,前妻又已经离开了。被前妻抛下的小儿子才年仅15个月大,他的到来让王先生乱了手脚,因为年纪过小,不能丢在家中不管。因此,王先生只能在工作与儿子之间选择了后者。


来源:温房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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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网友 匿名网友2024-03-29 18-44-34
好的旅行,其实不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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