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拉斯加极光
首页>旅游资讯>加拿大卖淫合法化最后阶段 下周开庭(二)

加拿大卖淫合法化最后阶段 下周开庭(二)

04/14/2014 08:56 发布 类别:旅游资讯  |  浏览(1518) 收藏文章

有人认为在私家车内谈交易不属于公共地方,事实是,即使妓女钻到他人车中拉客谈交易也算是在公共场所,就算在公路上行驶过程中也不行,因为大家依然可以看到你的行为。报纸上经常看到警方派出便以女性警员,在街头与潜在嫖客搭讪,一旦涉及询价买春的内容,即可指控对方。同样这种公共场所的概念还可以引申到酒吧、娱乐场所、按摩院等,因为这些地方谁都可可能光顾。

  
其他诸如引诱教唆他人来妓院也属于犯法;要求或者试图要求员工为客人提供性服务;劝说良家到妓院卖淫;给人下药后迫使卖淫;与未成年人洽谈卖淫生意等均属违法。因此说法律从卖淫业的源头到结尾都给予非法的界定,因此很难让你从事这行而又不违法。其他罪名还有从他国贩运人口来加拿大卖淫,输出人口到他国卖淫等,在加拿大这种国际化的国家中,这些都属于比较常见的犯罪。

  
警方说法

  
记者曾采访安省约克区警队风化组负责人越裔探长张泰(Thai Truong),希望他对与卖淫犯罪容易混淆的概念予以澄清,张泰表示的确很难说清楚,因为单单就卖淫来说没什么,关键是卖淫牵扯到很多细节,这些细节都是很容易触犯法律的。

  
比如说你私下认识一个女子,然后邀请他到你家性交并付钱,按理来说这属于在私人环境下进行的,是可以的。但是如果你再次邀请女子到你家付钱性交,你的住宅就符合妓院的定义了。而且,如果读者真的这么做了不代表首次就不违法,因为还牵扯到你和那名女子是如何相识,在什么环境下谈好的价格等等,都有法律的红线规定。

  
他承认加拿大有很多以当妓女为职业的人,她们的存在也是合法的,关键是看她们的行为和生意是如何操作,如果违反法律就不行,实际上当妓女而行为上又不违法是一个大难题。张泰称,警方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打击卖淫组织者。记者在网上看到,一些与嫌犯有过接触的客户很紧张,在网上讨论如何应对警方调查的电话。张泰认为,这些人应该和警方配合,警方目前的注意力是在调查组织卖淫者,而不是他的客户,那些拒不配合的反而会引起怀疑。

  
网络卖淫大盛行

  
和以往靠站街头拉客的传统卖淫手法相比,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,人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依赖互联网。因此,网络卖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。有人认为,买卖双方通过网络私信(Private message)、电子邮件联络商讨卖淫,不属于在公共场所下商议卖春,应该不会违法。但是警方表示,买卖双方在进行私下交流前并不认识,也是通过网络论坛或者广告相识,这本身就是公众均可接触到的渠道,任何人循着这个方式都可以找到你的话,这就是一种公开拉客,便衣警员也可以这么找到你,因此这种行为依然违法。

  
张泰指出网站上发布一些合法的广告没有问题,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些广告的含义,警方也没有去警告网站业主。但是他提醒说如果网站业主发现有未成年人涉足卖淫业,就应该尽快和警方联系,否则会有连带责任。

  
加拿大卖淫业历史

  
在1800年代加拿大卖淫活动都是有组织的在妓院进行,一般都在城市的客栈区或者贫困区。在渥太华和魁北克省的一些城市,这些区域都叫做“下城”(lower towns),在Saint John、 Halifax和Kingston等地,妓院都在码头附近。妓院除了卖淫之外,一般也经营赌博和酒类服务,在当时生意非常红火。

  
随着加拿大铁路的发展,人口逐渐向西迁移。西部地区原住民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庄,而新移民多是单身男子,或者是离开妻子独自闯荡江湖的丈夫,因此导致卖淫业也随之落地开花,妓院一般也就在火车站附近,政府也认为无法根除而不去管它。

  
后来由于居民投诉过多,也由于嫖客经常涉及其他案件,从1890年开始,立法机构开始立法限制妓院的发展,至少让他经营不那么方便。一次大战的时候由于就业困难,妓女数量大增,二战的时候由于战争工业的急速发展,下层女性就业增加,妓女就开始减少。等到战后妓女数量一直递减,后来大城市街头甚至看不到妓女。现在卖淫业多以按摩院、伴游服务、电话召妓等形式存在,街头妓女只占到10%到33%。


来源:温哥华港湾

网友评论 (0条)

  • 0条记录 当前第1/0页 
评论网友 匿名网友2024-03-29 19-25-44
好的旅行,其实不贵!
关于温哥华资讯网 | 友情链接 | 客户服务 | 相关法律 | 成都途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蜀ICP备10200285号